一、国家标准依据
根据《GB 50034-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,地铁站属于"交通建筑"类别中的"地下交通空间"。该标准对地下空间的照明质量、能效指标等提出了特殊要求,以确保乘客安全通行和舒适体验。

二、功能区域照度标准
站厅公共区
标准值:200lx
实测建议:
主通道200-300lx
自动售票机区域300lx
依据:确保乘客清晰辨识导向标识
站台候车区
标准值:150lx
浮动范围:100-200lx
特殊说明:列车进站时可提升至200lx
进出站通道
标准值:150lx
应急照明:不低于50lx
设备管理区
标准值:300lx(标准表5.3.1)
重点区域:控制室500lx
三、显色指数要求(GB 50034-2013规定)
基础要求:
公共区域:Ra≥80(标准第4.4.1条)
售票区域:Ra≥85
特殊区域要求:
安全警示标识:R9>80(红色显色)
人脸识别区:R15>85(肤色显色)
色温规范:
推荐范围:4000-5000K(标准第4.4.3条)
公共区:5000K冷白光
休息区:4000K自然光
四、照明质量要求
统一眩光值(UGR):
站厅≤22(标准表4.3.1)
站台≤25
照明均匀度:
公共区≥0.6
通道≥0.5
频闪要求:
应符合标准第4.3.5条
建议使用高频LED驱动电源
五、节能要求
照明功率密度限值:
站厅/站台≤10W/m²(标准表6.3.13)
现行值≤8W/m²
目标值≤6W/m²
控制要求:
分区控制(标准第6.2.3条)
时段控制
客流感应控制


